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,原中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纪树翰同志,因病于2025年3月1日凌晨在北京逝世,享年90岁。
纪树翰,1934年5月生,山东黄县人。1950年5月参加工作,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54年9月就读于长春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,1958年9月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,1965年6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干部,1969年6月下放劳动,1971年12月任北京市农业局干部,1972年9月任北京市农机局劳资处处长,1981年1月至1985年11月先后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审判员、办公室主任、刑一庭庭长,1985年12月任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,1986年6月至1995年5月任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纪树翰同志长期奋战在政法战线,曾任证监会首任法律顾问。他忠实于党的政法事业,忠实于宪法法律,全身心地投入党的政法工作,为实现首都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在长期的政法工作中,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推动法治建设付出了巨大努力,作出了卓越贡献。
纪树翰同志对永拓事业的发展非常关心,曾担任永拓的法律顾问,给与我们关怀与指导。他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我们提供了无数宝贵的法律意见和建议。在他的指导下,我们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,强化依法治企理念,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种法律风险。他的离去,无疑是我们公司的一大损失。他不仅是我们的法律顾问,更是我们在法律领域的引路人,他的悉心指导,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敬畏,为我们依法治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纪树翰同志的离去,让我们深感悲痛和不舍。但他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,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行。我们将化悲痛为力量,继承他的遗志,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企之路。永拓会更加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,加强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防控,提升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,努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、持续发展。
纪树翰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,但他的精神长存,将激励永拓奋勇前行!纪树翰同志永垂不朽!